法律问答

10月22号旁晚四点五十的时候我骑电动车穿越横行道与一面包车相撞,是面包车撞倒我的车尾,导致我向前扑倒,上下门牙掉四颗左手大拇指骨折,面部擦伤,还有脖子等多处软组织受伤。交警处理各负一半的责任,由于我中午喝酒了,再电动车不许上路,但是我是打工的上班路程远,坐公交车不方便,所以没办法,所以交警给我定了一半的责任,我想请问您这事怎么样理赔?

2018-06-14 19:1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按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按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一般闯红灯的负全责。及时报警,事故责任有交警认定,赔偿根据认定责任确定。车辆有保险,赔偿有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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