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9月开始休息,2018年11月7日产假结束后,由于孩子的身体原因继续向公司请假2个月,公司要求我在12月和2019年1月2个月,全部承担个人和企业的五险一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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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福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五险一金目前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社保属于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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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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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