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出了车祸。交警把所有的责任都分给了甲方。我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是乙方。我受伤了,需要休息,不能去上班。这部分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2021-04-30 10:3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首先要凭劳动关系与受伤的证据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才能计算你的赔偿金额。计算出赔偿金额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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