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分担了汽车的全部责任,我父亲骑着电动自行车,事故车有交通保险,有第三者,现在住院费用由我们,出院后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偿。

2021-04-30 10:5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根据伤者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
  • 参加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负有直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直接向被保险人直接理赔,但受害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优于被保险人的理赔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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