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打工,昨天被工厂的重产品压了十几秒,去医院检查也没关系,只是肚子疼,工厂不需要我,经纪人叫我休息几天,这几天有工资吗?

2021-04-30 11:1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中并未有临时工的说法。即使是临时去上班的,那么也是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公司也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你好,国家有印发职业病的目录,您所说的肾衰竭尿毒症不在该职业病目录当中。请问工厂是已经把您辞退了吗?您是否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厂工作的时间有多久?您什么时候患病的。
    国家现行法规对医疗期有规定,医疗期内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事情的经过,如有需要可以电联,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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