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表兄妹,我丈夫是阿姨的孩子,我们好像是近亲!但是我是父母收养的!所以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婚姻有效吗?

收养
2021-04-30 11:3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登记,办理收养收养手续。  注: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后,《收养法》还没作出相应修改,该法仍然有效。
  • 《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你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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