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广西南宁。一个女孩被她妈妈打了,报警了。然后,因为她非法入境,她被拘留了30天。然后他被送回越南。我想问拘留是否不是15天。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女孩的财务手机会在被遣送时交给我吗?

刑事辩护
2021-04-30 15:3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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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