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人,因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终止了纠纷,所以要求劳动仲裁,本人不知道法律,所以在仲裁调停书上取名,调停员减少了一个半月的工资。请告诉我取消调停书,重新仲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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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才可以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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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由申请人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列明仲裁申请的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还需要提交跟申请事项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目前我国的劳动仲裁程序对劳动者以及单位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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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