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现在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有妇之夫?,之前认识他的时候,他说自己是离婚的,现在他知道我怀孕了,怕我的孩子以后会争他家产,他现在在找人密谋想来找我报复,把我孩子打掉?想找人打我,可我现在不想把孩子打掉,因为我年龄大了,真的想再要一个孩子?,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07 05:3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