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年,妻子提出离婚,结婚时妻子的母亲把10万元作为嫁妆交给了妻子。结婚后,我夫妇协商借这笔钱,但借款人无法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妇女有权返还当初的十万元吗?

离婚
2021-04-30 17:53: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子女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老人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借款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你们要离婚,可以协商对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但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一方替他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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