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苏州购买拆迁安置房后落本地户口?拆迁户不需要交物业费?我新落户的需要交物业费

2019-01-07 06:1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安置房买卖费用

    买方卖方

    契税:总价*
    1.5%

    印花税:总价*
    0.05% 总价*
    0.05%

    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 3*平方数

    拆迁安置方:总价*4%

    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印花版税5/件

    房屋登记费80元/件

    工本费10/件

    通告费(境外人士)200/件

    (通过中介)

    中介费:成交价*1% 成交价*
    1.5%

    过户代办费:200元 200元

    按揭代办:400 水电过户200

    评估费:评估价*
    0.44%

    他项权证190

    营业税。5年内出售
    5.55%

    个人所得税总价*
    1.5%

    高档住宅:总价*3%

    高档住宅增值部分5年后出售也要交
    5.55%的税
  • 结婚一方迁入户口,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拆迁后的安置房一般会照顾到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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