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向别人借了二十万日元的高利贷,每年的利息超过十二万日元,对方的利息已经达到了四十万日元。但是,对方不是用本金计算利息,而是在利息和本金的基础上计算利息。这样做合法吗?

2021-04-30 18:59: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出借人往往为了高额利息,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之后再进行出借的,本质上变成了高利贷。所以如果借款人能够证实或者出借人认可利息已经预先扣除的,那么本金也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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