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二手房房主不给过户,拖着,我着急办贷款用房产证,他给拿过一个房产证来,字第号不一样而且备注上也没有和复印件一样的字了,空白,首付已交,但是没写什么时候过户,这种情况怎么办

2019-01-07 06:3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担保合同后,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抵押房屋是可以过户的。过户流程大致如下:
    1、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
    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则双方只能就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把余款付清,然后取出房产证。

  • 1、选择一家担保公司协助:因为银行在受理二手房贷款的时候需要一家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担保公司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担保公司代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且要求贷款申请人出示相关资料;

    3、与银行或是担保公司面签,签署相关协议包括担保协议,告知权利义务;

    4、评估师入户评估;

    5、资料递交银行审验,审核通过后告知担保公司贷款比例;

    6、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7、银行见到完税凭证将贷款部分发放给业主;

    8、房产证下发之后,将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由担保公司送交银行,贷款办理完毕。
  • 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证迟迟不给怎么办?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部门导致的,**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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