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向法院起诉了离婚。我在国外没有收到发票。法院判决离婚,我和前夫有共同财产,当时法院没有给我财产。已经十三年了。现在怎样才能恢复我的财产。请律师帮忙,谢谢。

离婚
2021-04-30 20:35: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的出轨行为,达到婚姻法中过错方的认定标准,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未出轨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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