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要买房子。商家只帮我出了收条。有签字,沒有盖公章,收条合理合法么,房屋买不了得话。能够凭收条要回钱么?

2021-04-30 21:5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你好,除了收条还有其他证据材料吗?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 你好,可以起诉要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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