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贵州人,现在户籍在山东,我妻子假装离婚,离婚后,他不需要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户籍怎么处理,我想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30 22:2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张某在娘家落户就要在娘家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
    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张某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张某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 你好。你可以起诉
  • 你说一下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