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了一家小客栈。一个女孩和我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支付她的住宿费。我向她要过很多次钱,也就是说不要。现在她总共欠我3300元。她不是我们当地的人,而是一个甘肃省的女孩。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她怎么把欠我的钱还给我,是否需要打借条,如果需要写欠条,法律上怎么写?谢谢。请帮帮我。

2021-04-30 22: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