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丈夫09年去世了,我一个人带着一岁的孩子,几年前为了孩子上学回到他家,现在我婆婆总是折腾我,我不想在她家,和她断绝关系,村里的人口地有孩子的份吗?

2021-05-01 00:1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通过离婚诉讼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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