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想卖掉房子。有些人喜欢它。他们给了一点押金,并口头答应了。之后,他们不想卖掉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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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毁约的,按照定金罚则办理,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定金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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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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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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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