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婚前婆婆出首付11万(当时应急要现金,我给了1万)买了一个房子,房子写了我和老公的名字,各占50%份额,并且用两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房子是毛坯房,后来在装修中我陆续出了12万,老公出了4.8万。装修我出的钱大部分是领结婚证之前出的。现在准备离婚,均无过错,房子打算给男方,请问我能得到哪些部分的补偿?还有我的公积金有什么办法撤出?

期望能回答,烦恼中……

离婚
2019-01-07 07:2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规定,根据你的表述“在我家女方一共睡了4天 我自己就睡了2天”,这不属于“共同生活”你可以在诉讼离婚的同时,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 住房公积金可以做贷款,但是不能当作抵押物,就是在银行办理贷款时作为一种还款能力的证明就可以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