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开车,在十字路口,没有信号灯,从南向北,速度是60,对方从东向西,速度是80,把朋友的车撞到右边的门上,车上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谁是主要责任。

2021-05-01 07:1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强险赔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先从交强险部分互碰互赔原则,即只要有责任,就是互相赔付,你的交强险赔偿对方,对方赔偿你的。本案,主责一方保险公司要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如果有用药的,最高赔偿1万,有财产损失的,最高赔付2000元;
    2、是根据赔偿交强险结束的部分划分责任,主次一般按照3-7分,即主责7成责任,次责3成责任。就对方死亡而言,如果最后计算是20万元死亡赔偿金,交强险赔付11万元后,剩余9万,次要责任的要再赔
    2.7万(买的商业险的,从保险走,否则自己掏),他自己还要承担
    6.3万(要是保险保了座位险,可以由他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 变道被后车撞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一般来说,如果是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的,属于前车责任;但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于后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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