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现在签订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如果对方后悔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21-05-01 07:2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是有效的。
  •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双方在离婚之后财产的处理,那么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之前,该协议将不能生效,对双方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自然而然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但是,该协议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可将之作为财产处理的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