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位朋友总共向一位朋友借了760000元。借条是我给的。这笔钱是我的朋友直接转到我的朋友卡上的。后来,我的朋友逃走了,我一分钱也没拿。我现在得还那760000元了。我已经付给他180000美元了。他现在要起诉我了。我没有拿钱,直接打了逃跑的朋友卡,可以减少还款吗?或者你必须承担一半,或者你必须承担全部?

2021-05-01 07: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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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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