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大伯是中国台湾荣民过世,中国台湾大伯沒有表侄女都没有完婚,中国台湾那里寄信而言有遗产继承,寄信帮我爸,便是大伯的弟兄承继,可是我爸爸在大伯过世以前就过世,这类我爸爸没有了,我可以承继大伯的财产吗

2021-05-01 08:24: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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