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我的朋友。当时的欠条是8万,但我的朋友总是拖欠。结果我要求五六年,最后还是不肯承认。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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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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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区别:如果是欠条未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欠条书写之日起算;但如果是借条未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的时间到期后起算,而且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索要借款,但应给借款人合理的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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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搜集证据,证实你们之间是借款关系,这样你可以有可能要回借款的,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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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