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说2012年2月26日借给我们万元,借的时候还三个月,到现在已经四年了,还没还给我钱。我可以向法院起诉我的钱吗a。

2021-05-01 09:35: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事起诉书(借贷)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元及利息(以**为本金,按照**%利息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起计算)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关系,*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原告将款项通过现金(转账)支付被告,被告收到款项后,拒绝支付利息及本金,截止目前共欠原告**元,诉前协商无果,故诉至贵院,望贵院依法审理查明,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 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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