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那里开发,现在乡政府租我的土地做绿化带,每亩土地每年800元,我不在家也没有签补偿协议,现在800元也没有开工,现在该怎么办,诉讼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吗?毕竟乡政府的势力我们战斗过他们吗?我该怎么办?

2021-05-01 10:2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 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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