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个工厂到了,大半个半月的班,不愿干了,辞职单交上去了,工厂离职叫我多做半个月才能够走,这有效吗?,

2021-05-01 11:0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按照单位制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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