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装修工人,工作时眼镜坏了,没有防护眼镜,对方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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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
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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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看到赔偿。
2.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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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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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