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丈夫在民营企业工作,工作了二十多年。前几天在家突然因急病去世了。我姐姐家有两个孩子,大二十六岁了,脑瘫,生活不能自立,小今天上高中,这家企业应该给我姐姐家赔偿金吗?

2021-05-01 12: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赔偿金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是员工主张解除,企业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可以找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 你好,具体去世原因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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