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借给王某XX2000块钱,还有工程材料,有一张好借条,这几年我一直在要求,对方说给,但一直没给,后来人找不到,甚至找不到人,但我知道我们在XXX单位一起工作的时候,有一份他没有拿走的质保单,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怎么办?注:借条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我还能拿回对方的借款吗?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要求归还借款,尽快追回款项!找不到人也不能等找到人处理。
-
只有借条是有风险的,建议可以找律师当面详谈,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给你出主意
-
要看你们借条上具体怎么约定,还有有无过诉讼时效。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