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武汉,有一家住宅给了代理公司。签约的时候,他把客厅隔开租了房间。我说不违法就同意了。现在政府说要打折。他要我降低房租。我说不行。他的房间也不退,也不付房租。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1-05-01 14:38: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  
    一、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的租金收入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的,免征营业税,但仍应按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在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这一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如上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总和并非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的简单相加所得的37%的税率,因为它们的计算基数不同。其中,5%的营业税,其缴纳的基数即为租金的收入;12%的房产税,其缴纳的基数是租金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其基数为租金收入扣除已经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再扣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扣除的费用计算方式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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