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两人结婚多年感情不合,一直无法沟通,男人一年到头都赚不到钱,娃娃的学费什么的都是我挣的钱付的,我真受不了他没有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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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不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
协议离婚,若协议离婚不成,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鉴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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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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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