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退返聘人员在同一法人组织不同法人代表处上班,但是未签订任何协议,可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内退返聘人员在同一法人组织不同法人代表处上班,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次年用人单位不签订,但是未告知任何原因,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谢谢各位解答!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7 10:36:50
-
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
工伤事故索赔:发生
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必须先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进入诉讼程序。
解决的关键在于取证问题。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违法只是是单位,不论大小,都要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社保,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申请劳动
仲裁nn《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社会保险法》n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1年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标准为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已发放工资的总和。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