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在我拉旅客半途道上拥堵等候根据时,旅客也没说要下车时就把汽车车门给打开了,恰好回来一个摩托侧门给挂倒了导致驾驶员锁骨骨折十级伤残,如今摩托驾驶员规定陪偿,我想问一下旅客有义务吗?我能规定旅客与我一起陪偿吗?

2021-05-01 22:34: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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