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郑州莺阳市韩宇天岳湾认购了一套房子。认购前,他们说2017年10月发货,然后交了5000元押金,签了认购单!到合同签署时,它是在2018年4月写的。我们觉得交房太晚了,不想要了。结果,他们说我们可以退房,但是押金是不退还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押金可以退还吗?

2021-05-02 06: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