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和女儿的父亲十年过去了,男人不怎么付钱,现在男人离婚了,打电话说女儿的东西都给姐姐,没有钱。我姐姐去拉嫁妆,那天又不拉,发生口角,两家打架,男人先打,我们打那个男人明显外伤,现在他告诉我们,怎么办?

离婚
2021-05-02 07:08: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讲,应属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予以返还、 酌情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
    (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你才承担的,那个女人有结婚证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