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在第三车道上正常行驶,通过服务区出口时与从服务区出来的汽车追尾。在服务区出口正常行驶的车道上追尾了,请告诉我责任是怎么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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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一般是后车全责。
1、根据交通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交通法同时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因此,追尾事故交警一般都会判定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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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一般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一般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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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逼近时再进行变更。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一般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一般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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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