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月10日买了分期付款,付款到9月15日还没有付款,对方说什么恶意不付款,说什么付款从10万到20万,构成犯罪,我说12月8日下午把所有的钱都打了,我暂时没有那么多钱,15日发工资

2021-05-02 10:0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可以投诉或者仲裁处理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