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具配送行业,上班早上5点半到客户家,设置基本上要工作到晚上8点,8点99分,回家晚1小时下班。一年几乎没有假期,没有双休。这项工作是否属于劳动法管理的范围。工资有时避税两次,有时不避税。自己车辆加油的收据不能抵税。这是否由部门管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2 12:0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 1如果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月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2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予以支付;3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话你还可以以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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