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银行借了三千元,现在利息和本金是672元672元。现在银行的客户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在2018年3月8日下午3点前还清。我刚进监狱半年,没有工作收入。如果我明天下午3点前没有把钱还给银行,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现在110个人说我是网络诈骗。我的行为属于吗?

2021-05-02 12:0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 你好,可以作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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