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接受的小事,工作中受伤了,能给上司赔偿吗?

2021-05-02 12:5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n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司有关开除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建议说明详细情况,以便给您准确的分析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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