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5个月前在国外工作死亡,赔偿了165万人。我们有个女儿,才六岁。他父母还健在,健康无病,也有劳动力。五十多岁,有个儿子,成了家。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他父母能分多少钱?我和女儿能分多少钱?

2021-05-02 14:13: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有哪些呢?
    (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够自理,能参加一般性劳动,对医疗等无必须的依赖性。例如一眼缺失、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轻度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或无功能障碍,无任何医疗依赖。生活完全能够自理,能参加大多数劳动,对某种专长劳动对功能有一定影响。例如一指缺失、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一耳听力下降、一眼低视力等。
  • 遭受人身伤害死亡后,家属所得到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遗产分配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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