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怀孕5个月在北京工作,想回老家湖南生产。因为路很远,对胎儿有影响,所以在向公司请产假前向公司请假的时候,公司可以不给我工资保险。但是,公司说我只能在产前一个月休假。你觉得我只能退休了,问律师有什么办法吗?

2021-05-02 14:3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实务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自主创业、再就业优惠损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一定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

    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

    离职证明往往是新公司为了规避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证而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文件,一旦劳动者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可能会导致新公司不录用劳动者;



    赔偿的途径有三种: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三、有权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投诉
  • 你好。产假分为产前假和产期假,产前假为15天,产前休假天数超过15天的部分,可申请病假。产假结束后辞职的,不影响你产假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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