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农村。我现在离婚了。我家原来的房子已经20多年了,一个宅基地有我父亲的户口,我姐姐的户口,我的户口。现在我需要再婚。我能批准这样的条件吗?

离婚
2021-05-02 14:53: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登记:第一种情况: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第二种情况: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例如非自愿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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