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概在2013年底,我向别人借了3万块钱。当时我打了一张欠条,利息是两分钱。一年后,我总是回避向他要钱,然后我就没有办法再写一张欠条了。这次借条是和利息一起算的,但是这一次,上面是没有利息的。现在,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钱还没有要回来。现在估计他有能力还钱。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2021-05-02 16:0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 借条与欠条是不同的,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和效果。基于双方借贷关系,打借条要优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证明双方是因为借贷产生了法律关系;欠条,是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欠款的原因有很多,并不一定是因为借钱。如双方因买卖产生欠款。
    所以,借给别人钱应该写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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