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上周我被一辆电动车撞了。那时,我在附近找了一家沙河堡医院检查。检查照片的医院说没有问题。当时,只留下一个肇事者的电话号码。那天晚上,我的手肿得很厉害,去了骨科医院,发现了撕裂性骨折。她没有接肇事者的电话。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1-05-02 16:25: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下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被车撞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三、交通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书。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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