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因为和邻居发生纠纷他人先出手打我爸后在拉扯中造成双方轻伤经派出所调解医药费平分我爸不同意该怎么办由于是他人先动手且他家是多人打我爸一人故不服调解但因在他家门口发生的所以派出所说我爸是上门挑衅那我们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1-07 13:1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如果是双方打架,无论是先挑事的,还是后还手的,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对方先骂人,先动手,属于过错在先,处罚时,应重于你们。
      治安行政处罚,可以罚款,警告,不是非拘留。

  •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轻伤的话,一般是先移交刑警队,作一次调解,诸如是他先动手,他是不是不要再闹下去,接受点赔偿把事了了算了。
    如果他不愿意,再移交检察院,以你们故意伤人罪递交,还是会有调解,那小子要是坚决不肯调解的话,检察院就把案子送上法院。
    刑法上是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一般都判缓刑,这种事天天在街上发生,都抓去坐牢,就光造牢房好了。
    现在你要做的事,一是找愿意为你们作证的人写下笔录,当时的情景,让他们签字。
    在公安那里强调自己是出于生命受到威胁,才努力抵挡。
    不要多说自己怎么打他的,就说怕被板砖拍到,抵挡中无意造成。
    如果你们能被判定成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这要对方重伤了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他的医药费,提出的赔偿金额,你先要搞清是不是对方收了这钱,就和你私了了?
    如果是,花钱消灾。
    如果不是,他还要坚持公诉,送检送法院。现在起一分钱不要给他,等到法院判下来多少,就赔多少。
    多不了,别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