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14年结婚的时候,没有向公司申请结婚,现在2019年怀孕了,想向公司申请结婚,想申请怀孕,结果公司不让我申请,不能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我该怎么办?

2021-05-02 17:16: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
    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 未婚先孕可以享受的。生育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任何公司单位都不能剥夺。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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