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两家保险公司进入事故伤害,其中一家已经赔偿,另一家拒绝赔偿。因为前一家保险公司已经全额赔偿,下一家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一定的住院津贴和护理费用吗?

2021-05-02 17:45: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必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足额缴纳的,依法受到处罚,不是可不可以,而是必须全额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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